13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7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 城市水文与水务工程 | 时间:2025-06-28
为指导排污单位规范进行自行监测,我国制订了《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7月1日又有13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正式实施,涉及陶瓷工业、砖瓦工业、电子工业、畜禽养殖行业等行业。
】污染源监测是环境污染防治的基础,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中污染监测主要依赖环保部门的监督性监测,而作为污染主体的排污单位则严重缺位。排污单位数量众多而环保部门人力和资源有限,无法全面掌握企业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因此从2013年开始,我国逐步推进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构建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旁边的环境质量影响等情况,组织并且开展的环境监视测定活动。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依据自己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为指导排污单位规范进行自行监测,我国制订了《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针对各个行业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7月1日又有13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正式实施,涉及陶瓷工业、砖瓦工业、电子工业、畜禽养殖行业等行业。具体指南如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分类,我国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以下简称《总则》)为统领和兜底,以43项重点行业和通用工序为主体,以《工业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为要素补充,设计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45项指南现已全部正式实施,促使排污单位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清晰界定了各方职责,促进了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而自行监测数据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也将为科学制定环保政策提供更多细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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