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硬措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 丰泽源仪表仪器 | 时间:2024-04-01

  莱芜交警坚持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主体责任,紧紧围绕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工作中心任务,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重点围绕“四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新常态”下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17条新措施: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培养树立民警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深入开展法德进社区活动,实现法治建设与道德教育共建共进;丰富法治文化载体,运用微博、微信、 APP 等新传播媒体,扩制宣传领域和效果。

  充分利用交警网校、 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加强对新修正颁布法律和法规的贯彻学习;邀请律师、法官、执法办案能手授课,以案释法,强化对法律和法规的理解把握;对支队长阅卷、 执法质量考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及时反馈,组织培训,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和服务,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指导警示作用。

  根据大队人员调整情况,重新确认综合类、秩序类、事故类、车驾管类法制员,采取多样化方式,充分的利用公安大讲堂、部省视频讲座、 市局法制讲座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法制员的专业素质,使其能够正确掌握法律,准确解读法理。

  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根据公安部对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情况,严格学习贯彻和落实,并结合市公安局制定的《岗位标准》、《执法标准》,严格执法语言、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加强执法场所安全等级化管理。相关交警大队严格“ 四个一律” 要求,加强办案区管理,强化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使用,对办案区提档升级、精细设置,完善系统管理,落实执法办案场所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同步视频监控,提升工作效率。

  加强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和管理。以支队建立的执法记录仪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支队、大队、车管所、中队根据支队下发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和《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各司其职,加强对民警路面执勤执法、车驾管、事故处理等行为的动态监督,强化执法声像资料应用,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过程记载和回放,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都可“回溯式”管理,加大执法内部监督。

  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执法精细化。完善执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 按照“ 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办法,建立执法过错实名(包括办案民警、各层级分管和主管负责人)登记备案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支队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量化细化措施任务,各单位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系统部署,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执法单位、 各执法岗位、各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民警,实行责任制,扎实推进。 【张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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